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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高频考点
一、民法典总则编
1. 基本原则
- 平等原则: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
- 自愿原则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自愿原则
- 公平原则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公平原则
- 诚信原则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
- 守法原则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
2. 民事主体
自然人
- 民事权利能力:自出生时开始,死亡时终止
- 民事行为能力:
-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:18周岁以上
-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:8-18周岁,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
- 无民事行为能力:不满8周岁,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
法人
- 营利法人:公司、合伙企业等
- 非营利法人: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
- 特别法人:机关法人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
非法人组织
- 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
3. 民事权利
人身权
- 人格权: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
- 身份权:配偶权、亲权、亲属权等
财产权
- 物权: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
- 债权:合同债权、侵权债权等
- 知识产权: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标权等
二、物权编
1. 所有权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
- 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
- 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
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
-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
所有权的内容
- 占有权:对物的实际控制
- 使用权: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使用物的权利
- 收益权:通过物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
- 处分权:决定物的命运的权利
2. 用益物权
土地承包经营权
- 承包期:耕地30年,草地30-50年,林地30-70年
- 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
建设用地使用权
-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
-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
宅基地使用权
-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
3. 担保物权
抵押权
- 不动产抵押:应当办理抵押登记,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
- 动产抵押: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
质权
- 动产质权: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
- 权利质权: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
留置权
- 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
-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权留置财产
三、合同编
1. 合同的订立
要约与承诺
- 要约: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
- 承诺: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
合同成立时间
-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:双方当事人签名、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
- 承诺生效时:合同成立
合同成立地点
-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双方当事人签名、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
2. 合同的效力
有效合同
- 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时生效
无效合同
- 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
- 违背公序良俗
-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
可撤销合同
-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
-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
-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
- 显失公平的合同
3. 合同的履行
履行原则
- 诚实信用原则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
- 协作履行原则: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互相协作
履行规则
- 质量要求不明确: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履行
- 价款不明确: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
- 地点不明确: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
四、人格权编
1. 一般规定
人格权的内容
-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
人格权不得放弃、转让或者继承
- 人格权不得放弃、转让或者继承
2. 生命权、身体权和健康权
生命权
-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,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
身体权
-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,有权维护自己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
健康权
-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,有权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
3. 姓名权和名称权
姓名权
-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
名称权
- 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,有权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、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
4. 肖像权
肖像权的内容
-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有权依法制作、使用、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
肖像权的合理使用
- 为个人学习、艺术欣赏、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
- 为实施新闻报道
- 为依法履行职责
5. 名誉权和荣誉权
名誉权
- 自然人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
荣誉权
- 自然人享有荣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
6.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
隐私权
-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
个人信息
-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
-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
五、婚姻家庭编
1. 结婚制度
结婚条件
- 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
-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
- 符合一夫一妻制
禁止结婚的情形
-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
-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
2. 离婚制度
协议离婚
-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: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
- 离婚冷静期: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撤回申请
诉讼离婚
-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
- 调解无效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准予离婚:
-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
-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
- 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
-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
-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
3. 夫妻财property制度
夫妻共同财产
-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
-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
- 知识产权的收益
-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(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)
-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
夫妻个人财产
- 婚前财产
-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
-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
- 专用的生活用品
-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
六、继承编
1. 法定继承
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
-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
-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
继承份额
-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
-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
2. 遗嘱继承
遗嘱形式
- 自书遗嘱: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
- 代书遗嘱: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
- 打印遗嘱: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
- 录音录像遗嘱: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
- 口头遗嘱: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
- 公证遗嘱:经公证机关公证
遗嘱效力
- 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
七、侵权责任编
1. 一般规定
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
-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
-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,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,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,依照其规定
侵权责任方式
- 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
- 返还财产、恢复原状
- 修理、重作、更换
- 继续履行、赔偿损失、支付违约金
- 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
2. 特殊侵权责任
产品责任
-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
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
-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,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
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
-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
八、记忆要点
1. 年龄相关
- 8周岁: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
- 18周岁:完全民事行为能力
- 结婚年龄:男22周岁,女20周岁
- 三代血亲:禁止结婚范围
2. 期限相关
- 土地承包:耕地30年
- 离婚冷静期:30日
- 分居时间:满2年可离婚
3. 重要原则
- 物权变动:不动产登记,动产交付
- 合同效力:依法成立即生效
- 继承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优先
- 侵权责任:过错责任为原则,无过错责任为例外
备考提示:
- 重点掌握各编的基本制度和规则
- 注意年龄、期限等数字性规定
- 理解各种权利的内容和保护方式
- 掌握常见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